关于公布2019学年度星级教师评定结果的通知
根据《舟山市明珠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》<星级教师评定>,综合2019年年终考核结果和2019学年期末教学质量考核结果,确定顾玲箐等3名同志星级评定为金星,孙海芳等5名同志星级评定为银星。现公布如下:
金星: 顾玲箐 胡春华 王永红
银星: 孙海芳 安晓坤 唐冬英 代 芳 徐金花
对于在2019学年期末教学质量考核中成绩达标,但因未参与2019年年终考核的人员,其在2020年年终考核中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,届时增补。
本次星级评定待遇标准为金星300元/月,银星200元/月;享受待遇期限自2020年9月始至2021年8月止;增补人员享受待遇期限自评定之日次月始至2021年8月止(在享受期间,有违学校相关规定的,相关待遇即行终止,次月执行)。
2018学年度星级评定中享受待遇的人员,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,相关待遇取消。
特此通知
舟山市明珠学校
2020年9月24日